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,劳动者仍在用工单位处工作,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?
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,不属于劳动合同相对方,被派遣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之间系劳动合同相对方。
劳动者是基于劳务派遣关系到用工单位处,而非用工单位直接招聘,即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。【(2018)黑10民终171号】